合肥市出台城镇老旧住房装修补贴细则,助力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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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了《合肥市城镇老旧住房装修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旨在有序推动合肥市城镇老旧住房的装修更新工作,并优先帮助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

  根据《细则》规定,补贴的申请人需为合肥市户籍人口,且为拟装修房屋的产权人或户籍登记为户主的居住人,同时申请房屋需满足城镇老旧、普通住房的条件。城镇老旧住房指房屋使用年限超过10年,存在屋顶漏水、外墙脱落、功能缺失、供配电设施老化等问题的住房;普通住房则指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住房。

  补贴将针对2024年1月1日后开工且在2024年9月6日前尚未完工的项目进行发放,其中合肥市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将优先享受补贴。补贴金额将按照装修改造和购买装修物品及材料价格的1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5万元。装修物品及材料包括地板、乳胶漆、墙地砖、门窗、吊顶及定制柜(厨卫部分,不含成品柜)。

  补贴申请时间自《细则》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17:30前,按照低收入家庭优先、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发放,资金用完即止。所有申请补贴的项目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

  补贴申领流程包括提交材料、部门审核、公示、补贴发放、闭环核查和社会监督六个环节。为确保补贴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将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设置举报热线电话及投诉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细则》还明确指出,申请人与装修合同签订人需为同一人,每人限申请一次补贴。低收入人口的认定将参照《合肥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装饰装修合同总价材料清单中不包含家电、厨卫电器等可享受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物品及成品家具。

  为确保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将指导各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积极协助申请人办理补贴申请工作,并强调申请本项补贴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此次《细则》的出台,将为合肥市城镇老旧住房的装修更新工作提供有力支持,特别是低收入家庭,将能够通过此次补贴政策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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